律师解读:棚户区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究竟怎么不一样?导读:我国行政机关的棚户区改造为旧区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并引进了民生工程的改造,开展多模式征收拆迁。老小区的改造是指部分或全部,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旧小区的物质生活环境,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所以,如果你有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哪类改造项目呢?律师今天与读者共同探讨两种改造的不同。 ![]()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一、定义不同 所谓棚户区改造,是对具备棚户区特征的连片建筑所实施的改造类建设工程项目。它可以通过征收拆迁这一“彻底拆除,重新规划建设”的方式方法进行,也可以及时采取有效加固、翻新的方式需要进行,形式可谓多种类型多样。但总体而言以拆迁补偿的形式为主。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的是对城市或县、镇建成时间较长、配套基础设施设备老化问题更加突出、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缺项较多的城镇居民住宅小区进行翻新及修整,一般来讲不做大结构的改变。 由此可以明显看出,虽同为民生建设工程和发展工程,但从其文字进行定义来看还是有不同侧重的。简言之,拆房,不拆房,是其最直观的区别。 二、改造程度不同 住建部指出,棚户区改造一般会优先考虑大规模连续的,困难住房条件,安全隐患地严重区、群众需求迫切的区域。 而老旧小区的重点进行改造任务是建设小区水、电、气管网,道路通行等配套技术基础教育设施,有条件的可增加无障碍设施、停车位施划、消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除、老楼加装电梯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中国社区社会养老、托幼、医疗等服务,推动建立小区长效管理制度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棚改的主要形式,但并不排除棚改的形式。 因此,旧城居住区的改造似乎可以看作是棚户区的“一枝一叶”,但在总体改造程度上却不能相提并论。 三、推动形式不同 棚户区改造一般由行政机关作为主导。它需要编制计划,并且可以经过市、县级人民群众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行政机关管理部门将对我国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进行摸底调查。在充分了解掌握房屋信息的基础下,再次确定改造项目计划。其实施应用程序,大体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老小区对面的转变 - 为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机关指导价。它要求提供给需求的转变居民,以达到在改革问题上和的共识。 例如,由热心的居民自主成立“居民自管会”等组织,收集并记录居民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对环境条件可以改善的建议与意愿,再统一向居委会进行信息反馈。同时,动员其他居民为其建设积极重要贡献自己力量。 四、改造对象不同 棚户区改造:主要面临城镇或农村住房。 但值得注意的是,要进行农村棚改,首先要征用集体组织的土地作为国有,然后按照棚户区改造实施程序进行。 否则不符合棚户区改造要求。 老街区的改造只在城镇里进行。 农村地区的房屋暂时不包括在装修范围内。 五、回迁时间不同 有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棚户区的改造,迁出老房子之后,并不能马上住上新房,“新房”往往要等几年。新房不能确定具体的时间,但不可否认的是,“流离失所”一段时间不可避免的。 而老旧小区改造是直接改善小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基础条件,在不改变自己原有生活环境状态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改善设施条件、加强服务质量保障,如新建电梯、停车场、物业公司管理等,这就可以让腿脚不便的老人免受“搬家折腾” 六、资金来源不同 在实施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补偿,拆迁补偿,补助和奖励金等一系列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费用产生的房屋价值。 但若进行比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 = 中央资金补助 + 社会力量投资 + 居民自掏腰包 毫无疑问,居民应该勇敢地对改造项目的补偿或实施提出建议,并积极参与相关决策。 如果你一开始对它漠不关心,可能不利于你具体诉求的实现。 最后,律师提醒各位,无论是棚户区还是旧社区改造,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一味追求棚户区改造,不管自己的处境如何,都是绝对不可取的! 需要明白,改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并非易事。 如果在装修期间对某些行为感到困惑或不满,如装修补偿费用不合理、新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差,或有关部门在拆除违法建筑时没有保护你的合法利益,可以及时向各级行政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告,必要时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 |